要了解离岸公司与空壳公司的区别,我们首先要区分两者的含义。
什么是离岸公司?所谓离岸公司是指注册在离岸管辖区的公司,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,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。其成立是完全按照注册当地的的注册程序进行的,受注册当地的公司法管制。就是泛指在离岸法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。例如,BVI、塞舌尔、巴拿马等,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。
什么是空壳公司?皮包公司或者空壳公司是一种俗称,指没有商业实质的公司。
判断离岸公司是否是空壳公司,主要是看公司的用途,主要是看有无商业实质。
离岸公司反映了跨国企业一种特殊的法律组织地位,这个地位使其能大限度地降低税收负担。离岸公司享受诱人的税收待遇,其先决条件是公司的业务活动必须在其正式注册的管辖区以外开展。只有这样,离岸公司才能被免于管辖区域内全部或大部分税收。所谓"离岸"的概念就出自于此,其真正含义应为"在国外"。
从法律观点看,离岸公司注册与其他企业和公司没有实质上的区别。它是一个与其他公司享有同等权利的经营主体,可以与其他的法人实体开展平等的交易活动。公司的运转只需要某些形式上象征公司存在的要素,如股东董事、公司章程等文件。
